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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污水下水道設施健全度 推動開徵家戶污水使用費
日期:2025-05-09    人氣:3711  列印本頁

  

   


CITY BEING 樂活城市新聞 記者古秀美 林建宇 台南報導

為配合中央政策推動,行政院規定未全面開徵污水使用費之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自 110 年度起污水工程案件補助比例由 92%調降為 87%,本府因補助比例調降每年須持續增編約 6,000 萬元。查全臺已對家戶開徵污水使用費之縣市為臺北市、新北市、高雄市、新竹縣、南投縣及連江縣等縣市,徵收費用皆為 5元/立方公尺。

市長黃偉哲相當重視臺南市公共污水下水道建設推動並責成水利局加速辦理用戶接管,然污水下水道建設現已成為都市健全發展之重要公共建設指標,為使污水下水道系統建設及營運達永續之目標,應對使用污水下水道之用戶徵收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做為維持污水下水道系統營運管理及維護之必要財源。


水利局表示,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下水道法中明訂用戶使用下水道應繳納使用費,市府已自 107 年 1 月 1 日起優先針對本市事業、機關、學校及軍方開徵污水下水道使用費,並以自來水用水量每度 10 元計費,為減輕市庫負擔並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


目前本局依「臺南市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持續推動開徵家戶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同時依據規費法檢討本市 112 年度污水會秩序等因素,擬依規費法第 13 條規定,未來本市家戶污水使用費率擬減徵為
5 元/立方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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